在我国法律体系中,房屋的合法拥有者被称为房屋所有权人或产权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四十条规定,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
不动产权证书(原房产证)中明确记载的权利人即为法定产权人,登记信息包括:
- 所有权人姓名/名称
- 共有情况(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)
- 产权份额比例(如为按份共有)
个人购房者是最常见的产权人类型,登记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(如夫妻共有房产)。
企业、机关单位等法人组织作为产权人时,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。
- 按份共有人:明确各自产权比例
- 信托受益人:实际享有房产权益者
- 遗产继承人:未完成过户前的准产权人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,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,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。
合法产权人应持有:
- 不动产权证书(红本)
-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
- 购房合同及完税证明
包括买卖、赠与、继承、离婚分割等法律行为,均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。
原则上以登记为准,但存在例外:
- 夫妻婚后购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共同财产
- 借名买房等特殊情况需通过诉讼确权
需根据产权证记载的共有方式区分:
- 共同共有:全体共有人为共同产权人
- 按份共有:各共有人按比例享有产权
在房屋首次登记前,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享有大产权;向购房者分户转移登记后,购房者成为合法产权人。
1. 定期查询不动产登记簿(可到登记中心申请)
2. 留存完整的购房交易凭证
3. 及时办理继承、赠与等产权变更手续
4. 涉及产权争议时咨询专业律师